法網伊人(2003)的海報和劇照
法網伊人于2003年上映。
沈學儀(儀)原本生長於幸福家庭,父親沈喬(喬)為退休法官,因其弟死於醉酒駕駛,喬常勸人別行差踏錯,尤其對儀期望甚高,盼儀能繼承父業,令儀感到極大壓力,后儀在讀大學法律系二年級時認識了富家子文,儀從與文交往中首次感到自由的快樂,二人墜入情網,儀並無事業野心,只想脫離喬過一些自由自在的生活,遂不顧父親反對.停學與文結婚,令喬對儀的期望成為泡影,父女因而反目.斷絕父女關係,喬一怒之下到外國生活。儀婚後生活美滿,然而儀在懷孕期間,發現文與自己好友發生關係。儀大受打擊,一氣之下作動生子,並患上產後抑鬱症。儀申請與文離婚,文為分得其父身家而力爭子撫養權。高志朗(朗)作為文的代表律師,以心理醫生報告為由,力證儀精神有問題,並在庭上咄咄迫人,詞鋒銳利,儀錶現一時失控,法官判儀失撫養權。及後文帶子移民,儀阻止不了,一時情緒激動尋死,被葉向輝(輝)所救。儀得輝鼓勵,決定振作重新獨立生活,並於晚上半工讀法律。一心學成之後,親手打官司奪回子撫養權。
五年後儀在楊明(明)之律師行成為師爺,只差考試及格便可成為見習律師。此時因律師行其中一合伙人移民,明邀舊同學朗加入,儀乍遇朗,尤如仇人相見,但事隔多年,朗對儀已全無印象。朗為人非常好勝,打官司認錢不認人,喜向難度挑戰。儀不認同朗的做法,但慢慢佩服朗的專業技巧。朗則覺得儀雖帶點戇直,不會轉彎,但肯勤力拚搏。儀與朗二人雖是冤家,但亦各有互相欣賞之處。
另一力面,明臉上因天生缺憾,自卑感作祟下,對感情缺乏自信。其實他是智者型的人,平日冷眼旁觀,見識廣博,專打難打官司,尤擅歧視案。不過由於行為'輪盡',神神化化,所以常遭合夥律師陳小玲(玲)挑剔揶揄。
某天,輝之私家偵探社內,儀與朗偶遇,朗欲托輝尋過去之未婚妻區詠芝(芝),而儀則欲知其子下落。儀至此方知朗之過去。原來朗當年事業起步時,欲與初戀情人芝結婚,但在結婚前夕,朗父母突然離婚,原因竟是朗的母親林麗芳(芳)竟與自己實習時跟隨的師父關振霆(霆)
有染。在朗心目中,父母一直是模範夫妻,正是朗最想尋找的感情關係,而霆在他心中則是最為尊重的師父。此事對朗造成很大衝擊,朗認定霆是個偽君子,並對婚姻產生懷疑。朗在註冊當日,竟然失約,未婚妻芝一氣之下離開香港,從此渺無音訊。儀知朗之過去后,得知道朗為人有情有義,自己一直錯看了朗,朗正是她心目中理想的男人,對朗好感油然而生,二人誤會冰釋,且逐漸擦出愛火花。
然而與此同時,律政處之花方潔華(華)暗戀朗。華為人大方,又毫無架子,令人如沐春風,所以裙下之臣眾多,但她一發現對力有意,便加以迴避,不接受任何人,直到遇上朗。雖然華為檢控官,朗為辯護律師,二人庭上難免常有爭論。但私底下兩人有傾有講,令人懷疑二人有曖昧關係。其質華年少時,要照顧病母及幾名弟妹,家庭負擔不來,便甘願被一富商包起兩年,並曾到朗律師樓簽約。華成為律師后,曾經跟隨霆,後來輾轉入律政部門做檢控官。起初以為朗必有歧視眼光甚至將醜聞傳開,不過由始至終,朗只待華作知己好友,並沒有非份之想,真正喜歡華的,其貿是輝。輝本是一個能幹沙展,因不肯跟同僚貪污而辭職,轉做私家偵探;輝覺華是律師,自己事業無成,以為華基於階級觀念而不接受自己。
儀與朗的感情本待發展,但此時朗的未婚妻芝帶著儀五歲子回港渡假,儀本不知芝的姐姐就是文的再婚妻子,后至芝家,才知孩子就是自己的兒子,可是孩子已不認得儀是誰。後來,儀更有衝動擄子逃走,幸朗及時相勸,如逃走,則儀永遠不能正式得到孩子。儀得到啟發,發奮考取見習律師資格,要自辯奪回撫養權。而朗餌引儀的前夫文回港,儀為得回孩子,做了一些踩界事,官司雖贏了,儀卻可能失去律師資格,要接受律師會聆訊,朗為儀辯護,其辯護詞如同愛的宣言,究竟朗在儀與芝之間如何選擇,儀會否為自己的感情作出爭取,二人均要面對抉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