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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1-12

名聲大震

比賽規則: 比賽將設立三位評委人選,每位評委有最高10分的權利。每對選手演唱完畢之後,由現場的評委打分,將三位評委的打分加起來,就是這對選手的評委分。然後與觀眾支持票數以一定比例相加,就是這對選手的最後得分。 所有選手演唱完畢之後,得分最低的兩對選手PK,其它選手順利晉級下一輪。 得分最低的兩對選手的晉級與否取決於觀眾的投票,全國將被分為五個地區(如華東、中部、西北等),將兩對選手在每個地區的觀眾投票數進行對比,投票數高者得1分,如A對選手在華東區的觀眾投票超過B對選手,則得到1分。總結五個地區的總得分,分數高者晉級,分數低者淘汰。 賽程設計: 活動共由8集節目組成,第一集節目以展示為主,不淘汰。隨後的每集節目都將根據評委打分和觀眾投票淘汰一組選手。比賽繼續進行直到剩下最後的2組來競爭冠軍頭銜。 第一集:8對明星組合首次驚艷亮相,每對明星演唱一首歌曲,8對選手演唱8首歌曲,但是本輪沒有淘汰。 第二集:8對明星組合演唱8首歌曲,八進七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三集:7對明星組合演唱7首歌曲,七進六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四集:6對明星組合演唱6首歌曲,六進五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五集:5對明星組合演唱5首歌曲,五進四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六集:4對明星組合演唱8首歌曲,四進三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七集:3對明星組合演唱3首歌曲,三進二,在本集末尾淘汰1對組合。 第八集:最後的總決賽,2對明星組合演唱7首歌曲,爭奪最後《名聲大震》的總冠軍。